人大与政协  

 

共产党的群众路线与统一战线奠定了新中国的基础。

建国后落实到制度上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。

但从形式上讲,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又参照了西方的两院制。

 

人民代表大会类似于众议院,又称下院,原型是古罗马的公民大会。

政协则由社会名流,显贵和精英组成,略似参议院即上院,前身是古罗马的元老院。

不同的是,在西方,一般参议院(员)的权限是高于众议院(员)的。

在中国,人民代表大会才是最高权力机构,即立法机构。政协只具备建议权,是咨询性的机构。

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,是宪法规定的。

 

理论上讲,既然政协收罗了全国的社会名流,显贵和精英,作为一个先进的阶层和整体,和人民群众相比,一般具备更渊博的知识,更丰富的经验,或者更远大的目光,由此而成为人民和政府的咨询单位是合情合理的。

但同样也是这个原因,政协不可能成为一个实质上的权力机构。

作为一个“先知,先进,先富”三位一体的社会群体,如果再拥有权力,那么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靠谁或什么机构来保证呢?

所以,权力属于人民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很必要的,有了权力,至少可以保证“后知,后进,后富”,而不至于老是“无知,落后和贫穷”。

而优秀人士有知识,有名望,有待遇且受人尊敬,即使少了些权力,我想他们是应该知足的,否则的话,就有点那个了。。。。

 

只有这样,社会各阶层通过互动,他们的利益才能取得平衡,得到保障,共同前进。

由此可见,建国初期的体制是很科学的,也可以说有比较强的预见性,

这是个体制上的创新,很有潜力可发挥,是最终要放光芒的。

千万不可以丢了自己的宝贝,去捡那些个破落户的什么古董。

 

和氏璧没有被人琢磨出来时,你左看右看,也就是块石头。

其实那是传国玉玺呢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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